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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到2025年,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建有1个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
2023年07月14日 19:26 328 阅读

7月10日,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。

 

《方案》明确,全省域推进安宁疗护服务,安宁疗护服务机构或病房(病区)数量持续增加,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,支持政策不断完善,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,服务内容更加丰富,服务质量明显提升,老年人和疾病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。

 

到2023年底,各设区市至少建有1个市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,50%的县(市、区)至少建有1个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,20%的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提供安宁疗护服务;

 

到2025年,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建有1个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,50%以上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提供安宁疗护服务。全省从事安宁疗护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%,从事安宁疗护的志愿者培训率达到50%以上。

 

加强安宁疗护病区建设

 

推进落实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区建设标准(试行)》,发挥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在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制度规范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引导市、县(市、区)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、中医(中西结合)医院和康复医院、护理院等专科医院、以及参照二级医院标准设置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缓和医疗门诊。

 

健全安宁疗护人才培养体系

 

落实《浙江省安宁疗护培训三年行动计划》,建立以继续教育为主,专业培训为辅,岗位培训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的安宁疗护人才培训体系。强化浙江省安宁疗护指导中心的培训职责,各设区市依托医疗机构建立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及培训基地,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建立安宁疗护实践基地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,分层分类做好安宁疗护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。

 

来源:浙江省卫生健康委、新浪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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